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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30    源自:佚名

 

关于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推荐评选工作

 

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弘扬立德树人、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引导广大教师成长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推荐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学校专任教师、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政治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关爱学生,寓德于教。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重,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积极参加“一帮一、一扶一”活动,有长期帮扶对象,能经常为其提供思想、学习、经济帮助。

(三)爱岗敬业,业绩突出。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廉洁从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职业技能。治学严谨,工作效率高、教学业务精、工作成绩显著。有很高的威信,得到同事、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专任教师、系部教学管理人员要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三年获课堂授课质量三等奖以上奖项2次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参编著作1部以上,或获市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政治辅导员要具有较高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1次以上;所带班级班风正、凝聚力强,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近三年获校级(含所带班级或所指导社团获评校园之星)及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违反课堂纪律,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者;

2.因违反学校教学、学生管理规定受到处分者;

3.收取学生财物者;

4.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6.近三年授课质量有1次在后20名者。

三、评选办法

(一)个人申请。专任教师和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由各系部负责,政治辅导员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职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结合师德标兵评选条件,向系部或学生工作处提出参评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量化排序。本次师德标兵评选名额共为15名,其中专任教师和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师德标兵12名,政治辅导员师德标兵3名。系部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邢台医专师德标兵量化考核表》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进行量化排序,结合名额分配,确定师德标兵初步人选。专任教师和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师德标兵的名额分配为:护理系2名,临床系1名,中医系1名,口腔系1名,药学系1名,基础部3名、社科部 1名、体育部1名、公共教学部1名。

学生工作处牵头成立政治辅导员师德标兵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参考《邢台医专师德标兵量化考核表》制定政治辅导员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量化排序,确定3名师德标兵初步人选。

(三)师德标兵初步人选事迹在系部及任课(或任辅导员)班级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公示期5天。将推荐结果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连同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对上报人选师德师风和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复核。

  (五)全校公示。

(六)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四、评选要求

(一)各系部和学生工作处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宁缺勿滥,真正评选出事迹感人、业绩突出、师生信得过、有社会影响的先进个人。

(二)各系部和学生工作处接通知后要迅速展开推荐评选工作,510日下午5:00前将《邢台医专师德标兵评选审批表》(文字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

 

附件:1.邢台医专师德标兵教师满意度测评表

     2.邢台医专师德标兵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3.邢台医专师德标兵评选审批表

4.邢台医专师德标兵量化考核表

                                 第六届师德标兵推荐评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