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邢台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要求,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邢台医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测评工作采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测评相结合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笔试)
1.专业测试(笔试)范围
邢台医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专业测试(笔试)。
2.专业测试(笔试)时间
专业测试(笔试)于2025年4月6日上午9点-11点进行。
3.专业测试(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请于2025年4月1日(周二)上午9:00后,登录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打印专业测试(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如有错误请于2025年4月3日下午5点前联系邢台医学院。联系电话:0319-2233381。
4.专业测试(笔试)内容
专业测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申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委托第三方命题、组织、监考、阅卷、统分。
5.专业测试(笔试)地点
邢台技师学院(邢台市信都区莲池大街邢台技师学院南门),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6.成绩查询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和本人是否进入面试测评,需登录邢台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renshi.xtmc.edu.cn/index.htm)查询。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且计入最终成绩。
7.专业测试(笔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邢台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专业测试(笔试)准考证》打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②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③凡因本人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专业测试(笔试)资格。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范围
各岗位专业测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各岗位面试测评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5:1的比例,依据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测评,比例未达到5:1的岗位,则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测评。
2.面试测评地点
邢台医学院(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618号),具体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测评时间
面试测评于2025年4月12日进行。考生须于上午7:00前报到,迟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测评资格。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邢台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和《面试准考证》打印件报到。
4.面试测评准考证领取方式
考生请于2025年4月9日(周三)上午9:00后,登录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打印面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在打印面试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如有错误请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5点前联系邢台医学院。联系电话:0319-2233381。
5.面试测评内容
面试测评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环节时间6分钟,由面试考生根据申报岗位特点,自行选择知识点,进行无学生模拟授课(可携带课本、教案、教具,需自备U盘、PPT)。
答辩环节时间5分钟,共3道题目。重点对考生师德素养、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心理状态、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面试测评全程录像,面试测评各环节在上级部门监管及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6.面试测评成绩
面试测评成绩为百分制,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由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面试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采取体操打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7.面试测评注意事项
①面试全程不得透露姓名、学校、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只准报自己顺序号不得报姓名,试讲PPT 中不得显示任何个人信息。
②进入考点后,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③候考期间要服从管理,不得大声喧哗、打闹,自觉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出入。
④面试时,思想要放松,回答问题要简洁明了,试讲和答辩均不得超时。考生先进行试讲,再进行答辩。
⑤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测试(笔试)成绩×40%+面试测评成绩×60%。面试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最终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数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依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入选资格复审末位人选出现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专业测试(笔试)、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答辩加试的方法产生唯一人选。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引条件、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319-2233381
监督电话:0319-2233047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