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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2    源自:

邢台医学院

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日期:2025年8月12日(周二)-14日(周四)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邢台医学院办公楼214(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618号)

联系电话:0319-2233381

二、资格复审要求及所需资料

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签字确认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

(2)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4)2025年未取得毕业证者需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12月31日能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7)岗位要求职称的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

(8)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如不能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和学校官网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变化,将随时予以公告。


附件1: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邢台医学院  

2025年8月8日